作为冬虫夏草行业权威平台,西藏那曲虫草网深耕那曲产区规范管理多年,始终践行“依法保护、科学规划、合理利用”的行业原则。冬虫夏草的采挖并非无节制、无标准,尤其那曲作为核心名产地,为守护虫草资源与草原生态,制定了严格的可采条件,涵盖自然成熟、资质合规、技术规范三大核心维度。今日,西藏那曲虫草网结合《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》《那曲市冬虫夏草保护管理条例》及产区实操规范,全面解读那曲冬虫夏草可采条件,明确采挖边界,引导从业者合规采挖,助力虫草产业可持续发展。
自然条件达标,是那曲冬虫夏草可采的核心前提,也是保障虫草品质的基础。那曲冬虫夏草的可采,首要满足“生长成熟”条件——虫草完成虫菌共生生命周期,子座(草头)生长至成熟状态,通常表现为子座长度1-3厘米,顶端圆润饱满,颜色从基部棕褐色向顶端浅棕色自然渐变,无枯萎、发黄迹象,此时虫草素、腺苷等核心活性成分积累达到峰值,采挖后滋养价值最佳。反之,未成熟虫草(子座过短、顶端尖锐)禁止采挖,既影响品质,也破坏资源再生。
气候与时节条件同样是可采关键,需契合那曲高原气候特点。根据西藏那曲虫草网产区调研,那曲冬虫夏草可采时节集中在每年5-7月,此时那曲高寒草甸积雪逐渐消融,地表无大面积冻土,气温回升至0-10℃,适宜采挖作业,且虫草子座多突破地表,易被发现且不易损伤虫体。若遇极端天气,如持续降雪、暴雨、强沙尘暴,为保障采挖人员安全、避免虫草被泥沙掩埋,需暂停采挖,待天气稳定、地表干燥后再恢复,这也是产区默认的可采补充条件。

生长环境条件需符合那曲核心产区界定,禁止跨区域、超范围采挖。可采虫草需生长在那曲市划定的合法采挖区域内,即那曲4500-4800米高寒草甸,涵盖比如县、嘉黎县等6个县(区)的合法产区,这些区域无工业、农业污染,冰川融水滋养,土壤条件适宜虫草生长。同时明确禁采区域,自然保护区核心区、有草原使用权争议的区域,均禁止任何采挖活动,这是守护生态与资源的底线要求。
资质合规,是那曲冬虫夏草可采的法定要求,无合规资质严禁采挖。根据《那曲市冬虫夏草保护管理条例》,采挖那曲冬虫夏草必须取得《虫草采集证》,实行“一人一证、一年一证”制度,采集证由产区县(区)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发放,严禁无证、假证采挖,也禁止伪造、倒卖、转让采集证。采集证需明确载明持证人身份信息、采挖区域、有效期限及生态保护要求,采挖人员需严格按照证件载明内容作业,不得超出范围、逾期采挖。
采挖人员资质也有明确限制,优先保障产区群众权益。采集证发放对象主要为那曲虫草产区县域范围内的当地群众,因历史传统跨县域采挖的,需由相邻县级人民政府协商解决,非产区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那曲产区采挖。此外,采挖人员需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,费用专款专用,用于采挖后草原植被的修复,具体标准由自治区相关部门统一制定,发放采集证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。
技术规范达标,是可采条件的重要补充,兼顾资源保护与品质留存。采挖工具需符合产区规范,禁止使用对草原植被有破坏性的工具,优先选用小型特制采挖锄,采挖时遵循“随挖随填”原则,挖取虫草后立即将草皮、土壤回填压实,避免破坏草原植被与虫草生长环境。采挖过程中需“采大留小”,保留未成熟虫草与幼虫,保障资源再生;同时禁止砍挖灌木、采挖其他野生珍稀植物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,妥善处理生活垃圾,杜绝环境污染。
西藏那曲虫草网温馨提示,那曲冬虫夏草的可采条件,本质是“品质、合规、生态”三者的统一。违规采挖(无证、采挖未成熟虫草、破坏生态)不仅会被没收采挖物与工具,还将面临行政处罚,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。作为行业权威平台,我们将持续宣传产区采挖规范,监督合规采挖行为,推动从业者坚守可采底线。唯有严格遵循可采条件,才能既守护那曲虫草的稀缺资源与草原生态,又保障虫草品质与产业长效发展,让这一雪域珍宝持续惠及大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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